私自截留村民征地保险名额
上灶村原党支书受追责处分
本报讯(记者 陈绵绵 通讯员 吴思思)近日,塘下镇委颁发了《关于给予杨某某同志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的文件,曾任上一届上灶村党支部书记的杨某某,因在任职期间私自截留村民征地保险名额,受到追责处分。
据了解,2015年8月3日,上灶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被征地保险指标分配方案,村民要参加被征地生活保障的,需先报名且交押金3000元,优先考虑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人员,并按年龄顺序进行分配。2016年11月30日,市国土资源局批复该村“甬台温高速复线”参保指标20个;2017年2月13日,市国土资源局再次批复上灶村“2016年计划第十二批次建设用地”参保指标28个,共计48个参保名额。
2017年2月20日,上灶村召开村“两委”会议,将48个失地农民保险指标分配给吴某某等人,其中42个名额按照2015年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分配方案确定,另外6个失地农民保险名额,被该村村“两委”私自截留,仅经村“两委”会议研究(既非按照2015年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分配方案,也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通过),决定分配给吴某某、陈某某、黄某某等6人。经公示与塘下镇人民政府确认,上灶村于2017年3月份将48人参保对象名单、公示结果及村“两委”会议纪要等材料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办理。杨某某作为原上灶村党支部书记,应负主要责任。
杨某某身为中共党员,却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经2017年12月11日塘下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某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因其本人目前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影响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