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3版:平安清明 绿色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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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规划可建设5亩以下(含)公益性生态公墓331处

    我市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规划可建设5亩以下(含)公益性生态公墓331处

    ■记者 王雪婷/文 王鹏洲/图

    一年一清明,一岁一相思,又到了清明时节。近年来,随着我市倡导绿色、文明殡葬理念,人们对待生命归宿的态度开始发生转变。今年2月,我市正式发布《瑞安市公益性墓地发展规划研究(2017-2040)》(下文简称“规划”),构建城乡基础殡葬设施体系,全市新规划建设5亩以下(含)公益性生态公墓331处,其中纯节地型9处,进一步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满足群众基本墓葬需求。

    打造节地公墓“范本”

    2014年,经市民政局批准,湖岭镇亦垟村华侨周岩存等人以村民集资的方式出资,启动了骨灰廊建设项目,并于2016年完工。骨灰廊占地2.63亩,建有700多对骨灰位,是温州市首个纯生态葬法的公益性骨灰廊。

    我市“规划”内容发布以后,湖岭镇亦垟村的骨灰廊就吸引了各镇街工作人员前来参观。走进亦垟村的骨灰廊,门口安装了电动拉门,有专人负责看守管理。一路进去,一排排骨灰廊依山而建,庄重肃穆,花坛、草坪、凉亭、池塘、雕塑等景观设施错落有致,四周树木环绕,环境整洁清幽,称得上是一处江南式“园林墓地”。

    “过去村民自建私坟,往往是村干部这边在砸,村民那边在偷偷建。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还占据了农田、生态林等土地资源。”亦垟村党支部书记周岩清表示,骨灰廊建成后,村民都很支持,村干部也不用经常去村民家里做“思想工作”了。骨灰廊不仅美观干净,集中管理方便,而且对本村村民只收取成本价,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此外,对村内乃至全镇的低保户提供免费安葬,真正做到让群众受益。

    市殡葬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的传统公墓一亩地只能建100至120对墓地,而节地型骨灰廊可建300多对,节省土地资源一半以上。马屿镇南阳村来亦垟村骨灰廊“取经”后,去年也已建成占地3.21亩的公益性骨灰廊。

    今年,我市将以亦垟村、南阳村公益性骨灰廊为“样本”,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同时,深化移风易俗、厚养薄葬新风,为群众提供绿色、节地、低廉的墓穴安葬服务,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

    公益生态公墓“遍地开花”

    在陶山镇花井村的公益性生态墓地,今年已有村民第一次前来祭扫。墓地旁新栽下的红叶石楠刚刚抽出了新芽,生机勃勃的树木和草地让人“眼前一亮”,冲淡了空气中弥漫的愁绪。花井村这片新建的公墓,是我市对5 亩以下(含)公益性生态公墓审批实施简化程序以来首个获批项目。从开始申报到获批开工,前后只用了不到2个月时间。

    “以前村里没有公益性公墓,导致新建私坟现象屡禁不止。如今公墓顺利开建,也减轻了村里治理‘青山白化’的压力。”花井村党支部书记张纯年说,村民对公益性公墓的需求十分强烈,但是过去公墓审批程序繁琐、时间跨度长,一直没有完成审批。此次,得益于去年市政府简化5 亩以下公益性生态公墓审批流程的便民举措,让村里的公墓能够快速通过审批。

    据悉,花井村公墓占地1.5亩,规划建设生态墓穴180对,现已建成60对,由村民自筹建设。张纯年介绍道:“现在是按照认筹一批建设一批的方式建造墓地,村民自筹金额是1万元,等公墓建好后将测算建造成本,由物价部门定价公示后进行多退少补。”对此,花井村村老协会长张寿兵告诉记者,1万多元就能买一块墓地,比建私坟便宜很多,村民都愿意参加认筹,目前第一批墓地已所剩不多。

    去年4月,市民政局在市政府的支持下,改革公墓审批制度,将建设公益性公墓事项纳入审批窗口集中办理,对审批面积5亩以下(含)公益性生态公墓简化审批手续。同时,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推出了简化审批流程、联合踏勘审批、代群众跑手续三大便民举措,使原来两年都不一定能够完成的公益性公墓审批,最快在3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审批。

    为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满足群众基本丧葬需求,从根本上遏制“青山白化”,在简化审批流程的前提下,今年我市发布了公益性墓地“规划”内容,在全市规划建设5 亩以下(含)公益性生态公墓331处,力促公益性生态公墓“遍地开花”。

    构建城乡基础殡葬设施体系

    日前,陶山镇召集全镇43处公益性生态公墓规划点的代表举行座谈会,张纯年在现场交流经验。他特别提到,该村在最初建设公墓过程中,出现违反规范要求现象,被市殡管所的工作人员及时发现,进行了拆除整改。他希望其它规划点的代表“引以为戒”,不要违规操作,一定要规范落实建设要求。

    市殡葬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说,“规划”内容是根据未来24年我市墓葬需求所制定的,按照平均年死亡人数6‰计算,到2040年累计死亡人数约为21.61万人,公墓总需求量约23.5万穴,需新增公墓用地988.99亩左右。因此,现规划的公墓用地按照每千人1.2亩地分配,新建公墓不得超出审批面积。以花井村为例,该村村民人口约1500人,审批公墓用地为1.5亩。“我们还对公益性墓地的建造形制进行了详细规定,每对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绿地率需达到50%以上,而且不得建设围墙。”该负责人说。

    此外,新规划的5亩以下(含)公益性生态公墓要不以盈利为目的,必须以村(居)为建设主体或村村(居)联建,由村(居)集体自有资金或村(居)民自筹资金解决,并按成本价向本村村民提供。对于本镇内不具备公墓的其他村村民,经公墓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同意进行零星调剂,可加收30%以内的调剂费。

    为了严格落实“规划”内容,今年我市将在继续推进“青山白化”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动态监管,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违规现象。同时,在殡葬改革、殡葬服务、殡葬管理等方面,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改革路径。把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理念贯穿于殡葬改革全过程,把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转化为市民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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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平安清明 绿色殡葬 00003 我市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2018-4-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