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全省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
为温州地区唯一招投标改革试点
本报讯(记者 林瑞蓉 通讯员 陈贤朗)记者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资管办”)获悉,我市招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方案得到省发改委同意批复,同意我市启动此项改革试点工作,这将为全省招投标规范与创新积累可供借鉴的经验。
据了解,这是我市继2014年成为省发改委批准的“规范与创新招标投标试点县市”以来,再次对全省招标“评定分离”改革工作先行先试,我市也是温州地区唯一一个招投标改革试点县市。
招标“评定分离”,即将评标委员会评标和招标人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分离,遵循权责统一、规则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推荐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定标,确定中标人,从而做到还权于招标人,落实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实现权责统一。“评定分离”改变了以往评标委员会直接评标、定标的形式,是解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的积极尝试。
早在2009年,我市就在部分项目中开始摸索招标“评定分离”方式。市资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从目前市资管办联合住建等相关政府部门,对我市此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招标项目标后履约联合检查来看,与其他项目相比,采用“评定分离”的项目施工配合更好,工程进度更快,人员到位率更高以及履职能力更强,在标后履约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详见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