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观察员”
引入家事审判
市法院这招“接地气”
本报讯(通讯员 芮萱 记者 黄君君)近日,市法院家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审判庭内,除了合议庭、当事人、代理人外,还有5名家事观察员。据悉,这是我市率温州各级法院之先,首次在家事案件中邀请家事观察员协助审理家事纠纷。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其原因就在于家务事本身的特殊性。家事纠纷,不仅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关系争议,还涉及身份关系纷争;不仅涉及成年人之间的争执,还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保护;不仅涉及法律上的争议,还可能涉及当事人情感上、伦理上的纠葛。为实现家事纠纷案结事了的目的,市法院于2017年12月份创新出台了家事观察团制度,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庭审,为家事法官提供意见。
当天审理的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返还彩礼与红包,双方对于金额、返还与否产生了重大分歧。案件经办法官此前曾多次组织调解,均无果。考虑到此案涉及本地习俗,经办法官决定邀请家事观察员参与案件审理。
经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最终从家事观察团中选定5名家事观察员。这5名观察员来自不同的社会领域,包括村居干部、妇女工作者、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等,他们都非常了解当地婚姻风俗。在开庭一周前,经办法官组织家事观察员召开庭前会议,说明案件争议焦点,并发放观庭回执表格。表格上注明了观察员需要关注和判断的问题,观察员需在参与庭审后,填写表格并交回法庭。
庭审当天,5名家事观察员在审判区就座,全程参与庭审。庭审结束后,观察团成员对于案件事实认定和处理提出建议,并同时协助法官进行调解。经过3小时的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案件以调解结案。
“交由家事观察员判断的事项主要是涉及情感和风俗习惯等事实的认定,以及婚姻中的是非对错问题。”市法院民一庭庭长李进表示,“把公众的评判标准引入案件审理,使法律规定与大众评判有机结合,使最终的判决在合法的前提下更接地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