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绿水青山建起“司法+执法”屏障
我市成立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
本报讯(记者 黄君君 通讯员 芮萱)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市法院、环保局联合开展环保类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同时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近5年来我市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情况,并公布了10起典型案例。
昨日上午9时30分许,南滨街道的一家塑制品厂门前拉起了长长的警戒线。现场,市法院、环保局近20名工作人员对该厂强制执行。
据悉,该塑制品厂擅自生产泡沫制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本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却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去年7月市环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1.7万元。该厂在缴纳罚款后仍违法生产。今年4月,市环保局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工作人员在现场发现,该塑制品厂没有停产迹象,生产性用电一直未断,且仓库内存储了大量成品。工作人员现场查封了该厂的生产设备,并拆除其供电设备。
记者从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3年以来,市法院共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152件,判处209人5家单位。据统计,犯污染环境罪的117名被告人中,仅有7名被告人因认定为从犯被适用缓刑,实刑率高达94.02%。同时,市法院积极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创新制发生态修复令,目前已发出生态修复令11份。
此外,市法院率温州各级法院之先,在环保行政非诉执行领域推进“裁执分离”工作,实现裁决权与执行权相分离。2013年以来,共审查环保非诉案件1440件并裁定准予执行。
市环保局近年来不断提高环境执法频次,持续加大案件处罚力度,2013年以来累计出动监察人员24.3万人次,检查企业8.5万家次,打击取缔非法生产场点4770个,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854起,处罚金额7150.1万元。
新闻发布会上,还举行了“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揭牌仪式。联动办公室的成立,可以深化执法、司法“两法”衔接,补齐环境执法短板,凝聚环境保护合力,助力“美丽瑞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