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创建”
为学校减负
■张天梁
不久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创建示范活动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通知里说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文件明确规定,凡是没有依据擅自开展的,或者对推动工作没有实际意义、劳民伤财的,或者借机收费、变相收费的,一律取消;凡是面向县(市、区)开展、加重基层负担的,一律取消;凡是对象相同、内容相近、标准相似的,一律合并。
笔者在基层的学校多年,经历过学校的好多“创建”,不禁为这份清理“创建”的文件叫好。
先来说说“创建的意义”。如果创建后,日常工作有改变,日常管理更高效,顺着创建时的方向发展,这个创建就有意义。三年前,笔者所在的学校申报创建“温州市中小学示范数字化校园”,第一年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成功;第二年由于领导重视,各科室紧密合作,全校老师付出了很多时间和精力,终于创成功。结果是多了一个称号,得了一块奖牌。现在,只有那块牌子还静静躺在某个角落,至于那时创建的很有时代特色的“示范数字化校园”似乎并没有让校园更数字化。
再来谈谈“创建的负担”。创建给学校带来了时间、精力和思想的负担。每次创建都会有不少会议,有的甚至还要参加培训,整理台账尤其花精力和心思。台账要根据创建指标一条一条对着做,但是在对照指标准备时往往会发现有些模棱两可,有些指向不明,有些高高在上,有些言不及义,有些过于理想化、不切实际,这对做台账的人来说是要经受多重考验。
笔者反对的是创建这种形式,而非创建的内容——只要把创建变为建设既可以减轻学校负担,也可以减少浪费。比如,数字化校园,有学校需要就投入建设,不需要就无需建设,建设时上级投入资金购买各种设备,学校负责使用,不需要做各种台账以应付检查验收。二十多前,多媒体教室就是采用这种方法做成的,现在瑞安多媒体教室已经普及,多媒体教室融入整个日常教学,这就是建设的意义和价值。
笔者以为,创建和建设最大的不同是“创建”多半是自上而下,带有强制色彩,多少有点为创建而创建,而且常常与考核捆绑在一起,而建设一般立足实际,根据自己需要,打造有自己特色的内容。
一些著名的学校不是根据一条一条的标准“创建”成的,比如洋思中学、衡水中学、杜郎口中学等,而是立足实际、满足学校发展需求,不断沉淀积累,不断试错改错,一步一个脚印“建设”成功的。这是因为建设满足实际需要,而创建是符合上级的标准,创建像是标准化生产出来的产品,没有个性只有共性,而且容易滋生形式主义的弊病。
所以,教育部这份清理创建的文件给人启示就是:一些增加学校负担的创建应该清理,一些能体现学校特色建设的应该得到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