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36处重大消防隐患集中区域挂牌督办
本报讯(特约记者 王勤剑 记者 黄丽云)我市“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时间已过半,专项行动的进度如何?昨日,记者来到市公安消防局,了解具体情况。
据了解,我市“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行动时间为4月28日至8月5日,共100天。其工作措施主要有四项:一是推进电瓶车智能充电桩建设。按照温州市政府提出的电瓶车智能充电桩全覆盖目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利用公园、广场、小区、村(居、社区)等公共空地集中建设智能充电桩;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10人(含)以上的居住出租房必须就近建设智能充电桩,具备完全物理隔断的居住出租房内可以安装智能充电桩;全市范围内有独立厂房的工业企业必须按员工电瓶车保有量与智能充电桩点位不低于3:1比例建设智能充电桩;有独立办公场所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因地制宜建设电瓶车智能充电桩,满足单位内部人员使用。二是加快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7月底前,要完成50%以上设施维修和隐患整改目标。三是巩固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治理。7月底前,三层以上(含)的居住出租房一律打通楼顶疏散通道或在顶层设置阳台、爬梯、逃生平台;10人(含)以上居住出租房一律不得使用液化气钢瓶;10人以下上居住出租房内设置灶间、厨房使用明火灶具的,一律采用实体墙与其他部分完全分隔。四是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挂牌督办。7月底前,36处市级重大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必须全部整改摘牌。
据介绍,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电瓶车智能充电桩16860个,排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32个,已有36处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集中区域进行挂牌督办。
市公安消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任务依然比较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注重协调配合,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助推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市消安委也将强化督察考核,按照“半月一督察,每月一通报”的要求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