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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上传”
不失为
一帖良方

    “拍照上传”

    不失为

    一帖良方

    ■王国荣

    只知一己方便,不考虑他人利益,随意在路边违法停车的行为一直以来司空见惯,在各地也是屡禁不止,如本报7月26日第3版报道的,市区不少人行道、自行车道上下口的位置,经常被一辆或是多辆私家车“拦腰截断”,给行人和骑车者造成阻碍及交通安全隐患。

    虽然城市交通管理一直很严,交通禁令标志也都立在路旁,但是总有一些私家车主不以为然,见现场没有交警或执法人员时,就乘机乱停、违停,都没有公共交通法制意识,有的甚至在“严管示范路”上违停,无视“罚款100元、记三分”等禁令标志。在这些违法交通人当中,很大一部分都已经积习难改,其中一个关键的问题是没有或者很少“吃”到处罚的苦头,或者说“吃”到过,但感觉并不怎么“苦”,即违法成本很低。

    为严格管理,从去年6月1日起,市区第一批5条道路被列为严管示范路,今年1月10日起,又新增4条严管示范路,还有11条重点管理路段,对驾驶人在严管示范路上违反“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行为,交警部门一律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理。遗憾的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被私家车占道的现象比较普遍,仅拱瑞山路从去年6月1日至今年7月25日就有5052辆违停车辆被处罚,可见一斑。由此可见,类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停车”的提醒,实在是太缺乏“威慑力”了。

    “这种现象有无部门管理?”除报道中有此一问外,笔者也想问:治这一乱象有无更好的办法?不可否认,交警部门为保障城市交通的有序畅通和安全,已经付出了很大的辛劳,尤其在酷暑炎夏的眼下,烈日灼烤,汗湿衣背,但因警力不足,不可能时时刻刻管住全市的道路,使“害群之马”有机可乘。不过,笔者注意到,报道中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会以日常巡查和市民投诉举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人行道上违停的车辆予以处罚;另外,市民可通过“温州交警”微信公众平台,拍照上传乱停车行为,交警部门审核之后可以对违停车辆予以处罚并曝光;举报并被采录的,将按规定给予举报人10元微信红包奖励。

    市民“拍照上传”办法不错,关键是能不能成为常态。如今人人都有手机,“拍照上传”已经不是问题,如果真能有效实行,鼓励更多的群众对“害群之马”形成一种比现有“电子眼”更有威慑力、全方位的监管,“拍照上传”一次,马上受理并及时现场处理一次,违停现象肯定会减少。

    不妨想想北京“朝阳大妈”,为警方提供了多少破案线索、协助破获了多少案子,而且其中不乏大案要案,可见“群防群治”的力量是无穷的。因此,“拍照上传”不失为治违停的一帖良方。怕就怕,像以前有的地方一样,类似的办法也曾用过,但却没有真正形成制度、坚持下去;怕就怕,“重拳”突击整治威慑力确实很大,但一阵“台风”过去又归于“平静”,管一阵子、松一阵子,使“害群之马”钻了空子,更壮了胆子,越发变本加厉。但愿,“拍照上传”能真正实行并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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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3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