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瑞安有4家
本报讯(记者 潘敏洁)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第二次监测合格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我市4家专业合作社上榜。
据了解,全省监测合格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中,包括农业类128家、林业类6家、供销类6家。其中,我市有4家农业类专业合作社入选,分别为篁社索面专业合作社、江萍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顺丰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顺泰毛芋专业合作社。
国家示范社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成立,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示范社每2年评定一次,并实行动态监测制度,每2年开展一次监测。对监测合格的国家示范社,农业农村部将发文确认并公布;对监测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国家示范社资格,从国家示范社名录中删除。
此次评选,是按照《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规定,在各地监测审查和专家复核的基础上,经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