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地板没质保
市场监管出面调解
本报讯(通讯员 杨建格 记者 黄君君)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宋先生的投诉:购买的特价地板出现问题,商家不予处理。在工作人员介入下,宋先生的烦心事终于得到解决。
日前,宋先生路过安阳街道十八家附近一家地板店,店员向其推销,原价每平方米70元的复合地板现价只需40元。宋先生担忧地板存在质量问题,店员表示已经营10多年,不必担心质量问题。于是,宋先生花了5000多元购买,并由商家上门安装地板。
过了一个月,出差回来的宋先生打开家门就傻了眼:地板大面积拱起,原本平整的地面变得凹凸不平。商家曾上门维修,但没有解决问题,后来又以“特价处理品没有质保”为由,拒绝继续处理。无奈之下,宋先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求助。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安阳所工作人员立即着手现场调查,并约见双方调解。调解员认为,宋先生购买的特价地板不属于处理品,因为处理品必须是产品存在瑕疵或者出现质量问题,如等外品、残次品在以等于或低于成本价出售处理品时,商家要注明处理原因,便于处理矛盾纠纷,以特价处理品、拆迁甩卖、换季打折等形式销售的商品,应该保证商品具备正常的使用性能,并严格按照“三包”标准提供服务。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商家答应按照“三包”规定继续为宋先生提供维修服务,并承诺这批地板若经过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将全额退款。宋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部分商家常常将特价商品与处理品、瑕疵品的概念混淆,逃避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消费者购买商品,尤其是特价商品、处理品时,不妨多了解商品的相关情况,注意保存好购物凭证,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无法解决,可以拨打12345维权电话或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