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破坏营商环境行为,查!查!查!
■记者 林翔翔
日前,市纪委、市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促进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市纪委、市监委有关工作人员指出,这3起典型案件,暴露出我市个别党员干部仍存在吃拿卡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介绍业务和借款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案例一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和收受管理对象财物
开除公职
2015年至2018年,市市场监管局莘塍所副主任科员陈万翀利用其负责日常巡查、处理职业打假人投诉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理对象所送财物,价值合计7.7万元;以女儿结婚的名义,宴请10名辖区企业负责人,并收受每人2000元礼金,共计2万元;与管理服务对象吴某某等人合伙从事营利性活动,并获得分红3万元。今年7月,陈万翀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二
向管理对象介绍业务
并收受礼卡礼金
行政撤职
2017年,仙降街道安监所所长陈志勇与市呈祥企业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约定,仙降安监所为该中心介绍辖区企业安全台账等业务,该中心为仙降安监所解决临聘人员福利待遇问题。2017年至2018年,该中心经陈志勇同意向安监所临聘人员发放福利共计12.84万元。此外,陈志勇还收受该中心所送6000元超市购物卡。今年8月,陈志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案例三
利用职务便利违规
向管理对象借款
党内严重警告
2015年,市环保局陶山所工作人员张海哨利用职务便利向管理辖区的企业主、个体户借款合计17万元,用于个人资金周转,在今年3月市纪委开展的党员干部违规向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借贷、搭股以及乱收费等问题专项整治中未如实报告有关情况,今年5月偿还全部本金。今年6月,张海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