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助力金融综合改革
3年审结金融纠纷
案件7359件
本报讯(通讯员 芮萱 记者 黄君君)3年审结金融纠纷案件7359件,结案标的额112.61亿元。记者近日从市法院获悉,3年来,该院加强金融审判力度,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着力化解金融风波引起的大量金融纠纷案件,为辖区金融综合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从收案走势看,金融案件从2015年2711件逐年下降至2017年2015件,涉案标的额从2015年53亿元下降到2017年的17亿元,仅为2015年的三分之一。3年来,金融纠纷案件类型以金融借款合同、小额借款合同、信用卡纠纷为主,约占80%,其他金融纠纷如保险、信用证、期货等纠纷鲜有发生。
据悉,2011年金融风波爆发后,民间借贷债务全面爆发,2012年市法院金融纠纷案件激增。为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金融秩序稳定,该院专门设立了金融审判庭,塘下、马屿、陶山法庭成立金融债权审判专业合议庭。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金融机构缔约、履约中存在的诸多不规范问题,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引发的法律风险等,该院多次向相关单位及监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着力维护稳定金融借贷秩序。该院还为金融债权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实现诉前化解、立案、保全、审判、执行专人负责,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同时,出台《财产保全担保暂行办法》,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放宽金融债权案件保全担保条件。
2016年至今,在涉诉银行同意下,该院妥善采取临时启封企业账户、临时解除厂房土地查封等手段,积极帮助因担保链陷入困境的企业应急转贷,共为19家涉诉企业转贷资金3.5亿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