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传言:水心佳园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出租、出让行为不合法
市旧城办:依法、有权对其使用权作出处置
本报讯(本报记者)“机械车位不安全,大家不要认购。”“市旧城办出租、出让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行为不合法......”近日,水心佳园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出让、出租抽签定位工作正在进行,针对此事,网上出现了一些传言。对此,市旧城办、市旧城改造发展公司等有关部门对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
水心佳园是我市邮电南路旧城改造安置用房,位于老城区邮电南路东侧,地下停车位404个(机械车位320个,平面车位84个)。安置房项目于去年9月完成住宅房安置回迁,目前已有200余住户入住。今年9月,市旧城办启动水心佳园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出让、出租工作。
问题:水心佳园地下停车位使用权为什么选择了“机械停车位使用权出让,平面停车位使用权出租”处置方案?价格如何界定?
市旧城办:根据去年住宅安置时达成一揽子方案,地下停车位使用权以租售结合为原则进行处置。其中,320个机械车位使用权出让,84个平面车位使用权暂时出租,租金每月50元。机械车位和平面车位每月须缴纳管理服务费70元。并且,水心佳园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出让价格是经专业评估公司市场评估,结合实际适当优惠出让给水心佳园住户,该价格报经市政府批准,其价格远远低于周边住宅机械车位价格。
问题:市旧城改造发展公司是否有权利处置水心佳园地下停车位使用权?
市旧城改造发展公司:根据《瑞安市邮电南路建设工程拆迁安置实施办法》(瑞政发[2008]115号)和《瑞安市邮电南路建设工程房屋拆迁》产权调换补充协议约定,安置用房的地下停车库归属瑞安市旧城改造发展公司所有,由其另外出售,被拆迁人可提出申购。
问题:对于 “机械车位不安全”这一说法,是否有相关的证明解释?
市旧城改造发展公司:随着我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加大,机械车位在越来越多的小区地下车位中使用。水心佳园地下机械车位购于杭州西子石川岛停车设备有限公司,持有产品合格证书。该机械车位项目竣工后,2016年11月通过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检测,并通过验收。现在,该机械车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可以安全使用。考虑到前期住户对机械车位使用的不了解,市旧城发展改造公司会安排多位引导员进行指导,保障安全。
问题:水心佳园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出租、出让行为是否合法?
玉海律师事务所:首先,水心佳园地下室面积没有分摊计入业主的住宅或商业建筑面积;其次,根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因而,市旧城改造发展公司作为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使本项目地下室权益的单位,在不妨碍“平战结合原则”的前提下,有权对地下室车位的管理和使用作出处分和收益。
有关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和网友在网络上查看、发布信息时,要明是非、辨真假,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如有人散布不实、虚假言论,公安机关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