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安阳执法中队开出6万元罚单
本报讯(记者 苏盈盈 通讯员 余欢)“有企业未经许可将污水排放至城市排水设施!”日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阳中队接到一条线索,执法人员调查后依法查处该起案件,并作出了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自剿灭劣V类水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安阳执法中队始终将治水工作做为中心工作,按照“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治理思路,严格落实污水排放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查处违规排放污水行为。
执法人员介绍,该中队接到违规排污的线索后,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发现有一家擅自在瑞祥新区安阳路和文庄路交叉口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排放时间30分钟,排放量约4立方米,且该公司未能提供相关排污许可。
据了解,将未经任何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会大大增加其承载负荷,导致排水设施淤积堵塞、污水外溢,由于城市排水设施与城区河道相连,擅自排放的污水会流向城市河道,破坏水体环境,该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据此,安阳执法中队对该公司违规排放污水的行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作出了处以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步,该中队将加强对辖区内排水与污水处理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良好的水体环境,为市民营造优美的城市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