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整改消防隐患
“任性”房东被拘留
本报讯(通讯员 王勤剑 记者 黄丽云)出租屋、群租房若存在火灾隐患,就犹如一颗“定时炸弹”,时刻威胁着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房东作为出租房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如果发现了安全隐患,还不听劝阻、不加以整改的话,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11月7日,飞云街道一房东就因拒不整改消防隐患,被警方行政拘留。
9月26日,执法人员对飞云街道石碣门村疏港公路93号出租房(两层砖木结构,居住9人,床位15张)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其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该出租房二楼前间用大量易燃木板进行室内隔断,使用木楼梯和木楼板,部分电线未使用套管阻燃,未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器材,存在消防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房东薛某在30天内整改完毕。
11月7日,当执法人员复查到该出租房时,发现房东薛某心存侥幸,拒对相应问题进行整改,遂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