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房产权利人王德光、方月仙提供瑞集用(2003)字第1-361号土地证、安阳镇字第00089764号、安阳镇字第00089765号房产证、宅基地调剂证明、房地产买卖合同、完税凭证、承诺书等材料来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该房屋坐落于瑞安市后垟中路30幢101室,土地面积为31.9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7.84平方米。根据房产权利人王德光、方月仙提供的材料,该房产于2003年8月由贾炳楷(身份证号:330325580316051)卖给王德光、方月仙(按份共有,各占1/2)。现公告要求贾炳楷在15个工作日内来我局协助办理上述房屋不动产转移登记。逾期未申请且无人提出异议的,将由王德光、方月仙单方向我局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异议送达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文庄路777号行政服务中心C区
联系电话:66807656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