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有变
我市昨从12万人中随机抽选1120名候选人
本报讯(记者 陈京子)“开始……停!”随着电脑屏幕上的名字一个个快速翻动和定格,我市1120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被随机抽选产生。昨日上午,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在市人大及部分市人大代表的监督下,开展了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随机抽选活动。
今年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对人民陪审员制度作出重大改革,明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改为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选用分离机制,并将选任对象从原来的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学历从原来的大专学历下调到高中文化程度。同时,将选任方式调整为以随机抽选为主,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为补充。
我市于今年9月份启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为175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140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35名。
根据选任工作安排,当天开展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抽取活动,从我市12万多名符合初审条件(28周岁以上、高中学历以上)的常住居民中,按照1∶8的比例,用随机抽选软件抽选产生1120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接下来,市司法局将会同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做好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相关规定,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合格后征求其担任意见,再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的候选人名单中,再次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人民陪审员通过随机方式产生,将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更好地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功能效力,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