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房产权利人刘春提供瑞集用(2003)字第1-157号土地证、瑞安市房权证安阳镇字第0063200号房产证、宅基地调剂证明、房地产买卖合同、完税凭证、承诺书等材料来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该房屋坐落于瑞安市后垟中路13幢2单元502室,土地面积为22.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45平方米。该房屋由邹志荣(身份证号:330325196309120519)、夏秀尧(身份证号:330325196201300518)、鲍铁雷(身份证号:330325630624221)转移给刘春并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现公告要求鲍铁雷在15个工作日内来我局协助办理上述房屋不动产转移登记。逾期未申请且无人提出异议的,将由刘春单方向我局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异议送达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文庄路777号行政服务中心C区
联系电话:66807656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