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机构欺诈骗保
将被解除定点协议
我市开展打击欺诈医疗保险基金
专项行动“回头看”行动
本报讯(记者 潘虹 通讯员 林漫漫 华梦威)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获悉,本月,该局继续统筹卫计、公安、市监等部门,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各种手段强化监管,持续推进打击欺诈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回头看”行动。
根据国家医保局部署,“回头看”主要聚焦以下5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二是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三是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四是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五是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今年9月底,我市组织开展打击欺诈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截至12月13日,专项行动组已核查单次住院医疗5万元以上的发票3043笔,已核实2065笔,发函医院83家;抽查2至5万元发票970条,核实967条。复查特殊病门诊待遇和普通门诊2017医保年度医疗费用排名前100名的人员。出动近百人次,抽查了11家定点医疗和9家定点药店,已形成对危害医保基金违规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
“医疗保障基金涉及千家万户,是广大群众的‘救命钱’。此次行动就是为了切实管好百姓‘救命钱’,构建‘不能骗保’的长效机制,专项行动组在巡查每一家医药定点单位的同时,还加大对损害医疗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打击欺诈骗保实行‘零容忍’。”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悉,对于危害医保基金的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坚决惩治、惩处,对查实具有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行为的医师,给予停止1至5年医保结算资格的处理;对查实发生欺诈骗保等违约行为的定点医药机构,将一律解除服务协议,被解除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违反协议管理和行政处罚的案件,将纳入“信用浙江”平台,违反医政规定的移送卫生局主管部门,违法犯罪的通过行刑衔接移送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