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利分房迈向个人住房消费商品化
年住房变迁见证群众幸福生活
■记者 苏梦璐 通讯员 吴年琥
从狭小到宽敞,从平房到高层,从有房住到住好房,在许多人心中,住房不仅是一个遮风挡雨的住所,更是承载希望的港湾。从福利分房到住房商品化,到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展,再到今天初步建立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站在改革开放40年的时间节点上,我市住房制度正经历一个不断发展变革的过程。
1978年至2018年,在悄无声息中,中国改革开放走过了风雨砥砺的40年。40年,透过瑞安住宅的变迁,见证改革开放40年的巨变。
一家人挤住“福利房”
一个冬日晴好的午后,记者如约来到安阳街道瑞嘉庭院小区舒春和老人家,阳光透过玻璃窗洒进客厅,墙上挂着全家福照片,显得温馨和谐。
舒春和老人今年84岁,退休前在瑞安盐业公司上班。他说:“现在能住上这样的房子,心里美滋滋的,在过去是想也不敢想的事情。”说罢,他翻开家中一本本相册,过往的影像里,时光流淌。
“40年,‘家’的变化太大了!”舒春和顺手戴上老花镜,几代人,一个家,在每一次翻页中刷新模样。
相册中,一张盐业公司生活区宿舍楼的黑白照片,将时光倒回上世纪50年代。当时,这些产权属于盐业公司的职工公房,是典型的“福利房”。
“房子的户型非常简单,面积不大,就简单地铺张床,也没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但在当时也算是挺好的了。”舒春和老人说,人均十多平方米的住房,现在看来很挤,但在当时,已经“非常奢侈”。他一直在这间福利房住到退休。
延伸:瑞安市城镇住房制度长期以来实施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福利分配制,即政府或单位投资建设住房,以实物形式分配给职工低租金使用的制度。这种制度在建国初期实行干部生活供给制的情况下,对解决当时的住房问题曾起到一定作用。
上世纪60年代开始,瑞安尽最大努力解决城镇住房问题。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工资制度的改革,城镇人口大量增加及人民生活不断提高,人们对住房的需求越来越高,城镇住房供需矛盾日益突出。1979年,瑞安城关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4.82平方米,无房户153户,人均居住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有97户。住房紧张、供不应求的原因,主要是这种僵化的住房福利分配制度引起的。
第一批商品房涌进我市市场
上世纪80年代,新住房时代开始了。住房政策出现了“分水岭”,一方面“福利房”仍占主导地位,另一方面原先分配的“福利房”以及各式各样的自建公房折价转卖给使用者。
1981年3月,瑞安县第一批集资建设的商品住宅沿江新村(俗称“两千六”)竣工落成,共5幢160套,建筑面积7531平方米,其平均房价为每平方米68.85元。由于房价低,又是实施小区住宅统一设计、综合开发,居住环境和住房质量比过去民房大有提升,市民的购房积极性相当高。1982年,4幢120套建筑面积共计约6146平方米沿江新村第二批商品房竣工,很快被市民抢购一空。
市民柳女士是第一批沿江新村的住户,她告诉记者,当时她在亲朋的帮助下,购买了沿江新村59平方米的两居室套房,房子在三楼,南北通透,采光好,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在当时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是非常让人羡慕的。到了上世纪90年代,柳女士还购置了一台长虹彩电,给这个“家”增色不少。
2015年,柳女士和孩子一起搬到外滩国际公馆居住。
延伸:上世纪80年代初,瑞安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发商品住宅,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拟定在城南原蔬菜大队基地征地50亩,建造21幢商品住宅,建房资金由群众自己筹集,并成立了县基建办公室,具体由县房管所负责实施。在沿江新村商品房开发取得成功后,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县首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瑞安县住宅公司。
1987年3月,该公司改名为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之后,县基建局又组建了县建设开发经营公司,县建设银行组建了县建设开发总公司,城关镇政府组建了城关镇住宅开发公司,走上了以城市规划为指导,城市住宅小区建设为形式,对城市进行有计划的综合开发轨道。先后开发了沙河、滨江、望江、万松、凤山、周松等住宅小区,并对旧城区解放路南侧八角桥至大沙堤口地段进行第一期改造,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商品房建设高潮。
据不完全统计,这阶段共建成住宅建筑面积46.86万平方米,解决了6311户居民的住宅问题。住房商品化在上世纪80年代的瑞安很快被市民所接受,激发了广大市民依靠自己力量解决住房的积极性,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
搬进舒适“改善房”
“我现在住的房子,是2015年搬进来的。”原本住在沿江新村的柳女士说,现在买房,除了考虑面积、户型,还要看房屋功能分区、采光通风、节能、防风等,同时考虑社区绿化率、物业服务水平、交通便利度,所处生活圈,商业、教育、医疗资源分布情况甚至邻里素质。
2015年,柳女士搬新居,从装修设计到家具家电的选购,柳女士全权交给了儿子。
“如今房地产和相关行业发展太快,年轻人获取信息的渠道多、知识面广、做事效率高!”柳女士说。
许多人和柳女士一样,在拥有第一套商品房后,随着家庭收入水平的提升,对居住品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又二次置业或多次置业。此时,三居室甚至四居室等“改善性住房”,成为许多购房者的换房选择。市民从“居住需求”向“舒适需求”的转变,关注的不仅是住房面积的扩大,还有居住体验的智能、环保、安全。
延伸:1994年12月,全国住房制度改革进入以建立住房公积金为重点、“三改四建”为基本内容的全面深入阶段。由于瑞安市原公有住房比例低,而住房商品化起步较早,所以改革旧住房制度的任务相对来说并不繁重。为此,市房改办将改革的重点放在建立新住房制度上。1995年7月,市房改办对房改方案进行修改,拟制了《瑞安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省房改委批准,由市人民政府颁发。
新方案体现对住房投资、融资、建设、分配、管理各项体制实行全面配套改革,改变过去单位建房、实物分配、福利制运行的旧机制;把建立住房公积金作为房改的重点,突出以发展住宅增量、搞活存量,解决住房供需矛盾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