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十次常委会决定
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将于1月14日召开
本报讯(记者 陈希林)昨日上午,市政协十三届十次常委会议召开。市政协主席管秀云主持会议,市领导项金敏、陈良明、倪希杰、钱定荣、吴功宜、项建忠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瑞安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政协第十三届瑞安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4日在安阳召开,会期4天。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三届瑞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第十三届瑞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关于瑞安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征求意见稿)》《关于瑞安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瑞安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正副秘书长名单、报告人名单、提案截止日期、委员小组召集人名单、选举办法(草案)、选举常务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等;通过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议市政协十三届十次常委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