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房产权利人林庆玉提供2-2005-2-386号土地证、0000363号房产证、宅基地调剂证明、房地产买卖合同、完税凭证、承诺书等材料来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该房屋坐落于飞云街道东风村繁华路10号,土地面积43.1平方米,建筑面积217.02平方米。该房屋由谢文辉(谢文书)、王秀英转移给陈晓光,然后转移给林庆玉并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现公告要求谢文辉(谢文书)、王秀英、陈晓光在15个工作日内来我局协助办理上述房屋不动产转移登记。逾期未申请且无人提出异议的,将由林庆玉单方向我局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异议送达地址:瑞安市飞云街道飞云西路138号
联系电话:65561222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