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房产权利人周林国提供瑞国用(2009)第1-1042号土地证、瑞安市房权证安阳字第00101381号房产证、宅基地调剂证明、房地产买卖合同、完税凭证、承诺书等材料来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该房屋坐落于瑞安市锦湖街道花园新村第9幢3单元501室的房屋,土地面积为22.3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1.71平方米。该房屋由余朝福(身份证号:330325631220053)、陈永贵(身份证号:330325640213053)、包洪娒(身份证号:330325310323051)转移给周林国并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现公告要求余朝福、陈永贵、包洪娒在15个工作日内来我局协助办理上述房屋不动产转移登记。逾期未申请且无人提出异议的,将由周林国单方向我局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异议送达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文庄路777号行政服务中心C区
联系电话:66807656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