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上望第一中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19年3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结束后,其债权债务由瑞安市上望中学承担。
特此公告
瑞安市上望第一中学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