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1.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瑞规条字[2018]105号)。2.环境标准:(1)空间准入标准:符合瑞安市环境功能区划及相关生态空间清单及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管控要求;(2)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3)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开工前取得总量平衡意见;(4)行业准入标准:最新国家或地方相关行业环境准入要求和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5)其他事项: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议竞得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项目环评审批或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