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房产权利人胡克发和李小泉提供瑞集用(2002)字第10-1143号土地证、瑞安市房权证莘塍镇字第00017341号房产证、房地产买卖契约、完税凭证、承诺书等材料,来我局申请办理坐落于瑞安市莘塍街道南镇村南镇路126号,土地面积50.6平方米,建筑面积101.18平方米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房产权利人胡克发和李小泉提供的材料,该房产于2000年7月由缪苏里卖给叶信望,并申请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房产证号为0003790号,于2002年10月由叶信望卖给胡克发(身份证号:330325196505210239)和李小泉,并申请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房产证号为00017341号。现公告要求缪苏里和叶信望在15个工作日内来我局申请办理相关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手续,转移给胡克发和李小泉。若缪苏里和叶信望在公告期内未来申请的,将由胡克发和李小泉向我局单方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办理地址:瑞安市莘塍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6807656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