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
三所学校成试点
本报讯(通讯员 林非凡 记者 黄君君)4月9日,瑞安第九中学、飞云中学、市第二实验小学被授予瑞安市“法治进校园”试点学校。此举将进一步落实司法机关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源头防控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
今年1月份,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司法局、团市委出台《关于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的若干规定》,确定以上3所学校为“法治进校园”试点学校,分别代表小学、初中、高中3个不同级段。
“法治进校园”活动将为学生和老师搭建一个可以直接与检察官、法官、公安民警、律师、志愿者等各种有执法服务经验的人交流、学习乃至维权的平台。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根据3所试点学校自身特点量身定制具体实施方案,尝试探索具有瑞安特色的检校共建、法治前行道路。
“我们希望这3所学校能够成为我市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的模板,为全市其他学校提供参考经验,打造具有瑞安特色的‘法治进校园’品牌,推动我市法治工作向前发展。”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小明说。
当天,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还给瑞安九中高三年级段学生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