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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第二批粮食生产贷款贴息资金名单
60多户种粮主体受惠

    我市公布第二批粮食生产贷款贴息资金名单

    60多户种粮主体受惠

    本报讯(记者 潘敏洁 通讯员 王松)日前,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2018年第二批粮食生产贷款贴息资金名单公布,总计33.16万元,60多户种粮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受惠。据悉,实施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旨在破解规模种粮主体“贷款难、贷款贵”等难题。

    通过申报、审核、公示,2018年度我市第二批粮食生产贷款应补贴利息资金 33.16万元,其中大户应补贴利息资金29.6万元,市金川高山有机稻米专业合作社和市塘下兴隆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应补贴利息资金3.56万元。这笔贴息资金预计于5月拨付至瑞安农村商业银行,以“一卡通”的形式将贴息资金发放至农户手中。

    为充分发挥政银担协同优势,有效破解规模种粮主体“贷款难、贷款贵”等难题,2017年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粮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对政策调整完善后涉及的贷款银行、贷款方式、贷款额度和用途、贷款期限及利率等内容予以进一步明确。

    据了解,贷款对象主要包括种粮大户、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且全年稻麦作物面积(含复种面积)或一季旱粮种植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省财政按3%的贴息率给予贷款贴息,其中对30万元以内的贷款一般采用信用贷款方式。除用购买农机具和开展小型粮食生产、加工等设施设备建设的贷款外,借款人其它用途的贷款额原则上按照种粮面积计算并控制在每亩1000元以内,其中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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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多户种粮主体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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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财富榜 00003 60多户种粮主体受惠 2019-4-1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