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房产权利人范莲云提供浙(2018)瑞安市不动产权第0056782号土地证、瑞安市房权证瑞(房)字第00244514号房产证、房地产买卖合同、完税凭证、房屋分析书、家庭成员证明、承诺书等材料来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该房屋坐落于瑞安市玉海街道虹桥南路11幢商业街130号,土地面积3.12平方米,建筑面积17.12平方米。该房屋由胡珍珍(身份证号:330325195512070321)转移给尤成勇(身份证号:330325197604231216)、然后转移给范德洪(范得洪)(身份证号:330325195405180613) 后分析给范莲云(身份证号:330325198111110541)并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现公告要求尤成勇在15个工作日内来我局协助办理上述房屋不动产转移登记。逾期未申请且无人提出异议的,将由范莲云、胡珍珍、范德洪(范得洪)向我局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异议送达地址:安阳街道文庄路777号行政服务中心C区
联系电话:66807656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