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盗取公款 企业损失惨重
警方两年多坚持不懈
追回赃款500万元
记者 钱枫枫 通讯员 李秧
昨天,受害企业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这面锦旗背后是该大队民警两年多来坚持不懈,热心帮助企业挽回500多万元损失的故事。
全面取证,查证犯罪事实
被告人谢某今年32岁,瑞安人,原本是我市一家企业的销售员。2017年2月,谢某外出旅游,客户联系不上谢某,便联系公司老板询问发货情况,公司才发现货款被谢某侵占。于是,该公司向警方报案。
经查,2014年2月至2017年2月,谢某在担任该企业网络销售业务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多名客户支付给公司的货款占为己有,共计金额649万余元,全用于旅游、购买车辆及银行理财产品。事情背后的原因,竟是谢某认为自己帮公司推广业务后奖励不足,这些货款是自己应得的酬劳,而该企业财务管理上的纰漏,也给了谢某可乘之机。
案发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着手调查,却发现该企业账目庞杂,同时被侵占的货款支付方客户证人遍布全国各地,给案件侦办带来了很大不便。为了查明事实,主办民警李淑等人加班加点梳理账目,调查取证,并分赴各地向客户证人了解取证。
快速出击,挽回巨额损失
考虑到该案涉案值高,民警还查询谢某的相关财务记录,发现谢某有购买理财产品的习惯,名下正持有价值290万元的理财产品。民警在第一时间依法申请冻结涉案相关银行账户的300余万元。
2017年7月28日,谢某投案自首,承认了自己利用职务便利盗取公款的犯罪事实。但谢某表示除了账户上的理财产品,其余货款已被自己用掉,无法还款。
本着帮受害企业挽回损失的原则,经侦大队一直没有放弃追款工作。调查中,民警发现谢某曾将侵占的89万元资金用于购买一辆捷豹轿车,因考虑轿车是消耗品,待案件审判下来再拍卖执行的话会贬值。于是,民警积极协调,最后谢某同意自行作价50万元抵给受害企业。
两年多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一直坚持追款,因该案跨度时间长,一部分侵占资金已被谢某挥霍掉无法追回,民警多次教化谢某和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最终其主动退赃100万元,争取受害企业谅解,让法院从宽处理。今年3月21日,市法院判处谢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截至目前,受害单位已挽回损失5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