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8版:车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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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意见》规定,现就瑞安市各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时间:

    瑞安市各用人单位应于2019年6月25日前,为2018年12月31日以前已在本单位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含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申报2019年度缴费工资。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确定,精确到元。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工资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二、申报方式:

    为更好地服务参保单位,提高申报率,2019年度缴费工资采取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两种方式。

    (一)网上申报:

    1.已开通“企服宝”网上申报系统的参保单位,请在“缴费基数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2.未开通“企服宝”网上申报系统的参保单位,请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企服宝”开通手续,再进行网上申报。

    (二)窗口申报:

    暂未能办理网上申报开通手续的参保单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用人单位职工工资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并于2019年6月25日前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窗口申报。

    三、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社会保险中心(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D区) 咨询电话:66817210

    (二)滨海新城分局(莘塍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65185802

    (三)塘下分局(塘下镇公共服务中心1楼) 咨询电话:59886505

    (四)飞云分局(飞云街道云中花园B幢)  咨询电话:65563655

    (五)马屿所(马屿镇便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65771952

    (六)陶山所(陶山镇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65475001

    (七)高楼所(高楼镇寨寮溪组团16幢)  咨询电话:65747599

    (八)湖岭所(湖岭镇公共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65489606

    参保单位2019年1月1日后办理新增、再参保、转入等人员,不属于本次缴费工资申报范围,其当年缴费工资按用人单位确定的月工资收入计算。用人单位应当据实申报社会保险职工缴费工资,社保经办机构将对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300%的,按300%确定。

    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涉及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请各参保单位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申报。各参保单位为职工申报的缴费工资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并以适当方式在本单位内予以公布,接受职工监督,再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瞒报、漏报缴费工资的,将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罚。职工发现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工资不实的,可要求单位予以纠正,也可以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举报。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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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车周刊 00008 无标题 2019-6-1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