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5版: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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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需社会监督

    校外培训需社会监督

    ■孙钰珉

    当代中国人有三座“大山”:医疗、教育、住房。教育这座“大山”之重,不少人深有体会。就家长而言,为了孩子赢在起跑线或应对各种考试,只能被裹挟着报名参加各种校外培训,高昂的培训费用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就孩子而言,各种培训占据了学生大量的课余时间,在很大程度上扼杀了孩子的天性;就学校而言,一些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去年全国两会上说,就是校外培训让“家长的口袋空了,学生的负担重了,学校的教学秩序乱了”。

    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繁多,既有教育局审批的培训学校,也有市监局审批的教育咨询类公司;特别是中小学课后托管辅导机构,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日常监督比较困难。可以说,整个培训市场鱼龙混杂,处于无序状态,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违背了教育发展的普遍规律,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亟需整治和净化。

    为有效制止愈演愈烈的培训机构“应试教育”状况,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过重,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实现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市场规范有序的目标,去年,我市全面启动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行动。市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深刻认识到完善和强化全市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需要建立外部监督和群众监督机制,以社会监督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特地于上月向社会公开招募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监督员。

    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监督员要在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开展排查摸底、督促整改等方式,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切实规范办学行为,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同时,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子女校外培训负担;并提醒家长关注子女的校外培训安全,远离非法教育培训机构,切实维护学生利益。

    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中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联合执法后,常态化管理机制薄弱,不能从根本上遏制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存在严重死灰复燃现象,监督员介入可以有效缓解监督管理缺位的现象。因此,监督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隐患发现机制,进一步推进校外培训市场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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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有话说 00005 校外培训需社会监督 2019-7-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