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房产权利人林绍贯提供瑞国用(2009)第1-1213号土地证、瑞安市房权证安阳镇字第00093114号(瑞安市房安阳镇共字第0005616号)房产证、房地产买卖合同、完税凭证、承诺书等材料来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该房屋坐落于锦湖街道花园新村9幢3单元301室,土地面积22.35平方米,建筑面积151.71平方米。该房屋由陈永贵(身份证号:330325196402130535)转移给林绍贯(身份证号:330328196208054216)并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现公告要求陈永贵在15个工作日内来我局协助办理上述房屋不动产转移登记。逾期未申请且无人提出异议的,将由林绍贯单方向我局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异议送达地址:安阳街道文庄路777号行政服务中心C区
联系电话:66807656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