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关便捷,优惠政策多多
我市首单市场采购贸易订单出货
本报讯(记者 潘敏洁 通讯员 陈慧)近日,在温州“小自贸区”,来自我市的浙江宜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完成货物出口,成为我市首个进行市场采购方式出口的企业。
据悉,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等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新型贸易方式。通俗地说,就是搭建外贸平台,把各种各样的商品放在市场集聚区内,买方、卖方、代理商、配套企业等,各自发挥作用,助力交易完成。
据市商务局工作人员介绍,与传统贸易方式相比,市场采购贸易具有通关便捷、增值税免征不退、允许个体工商户收结汇等国家优惠政策,因此被形象地称为出口领域的“小自贸区”。
去年,温州(鹿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正式启动,是全国14个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之一,也是浙江省第3个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地区。温州市把位于双屿的温州(鹿城)轻工产品交易中心规划为市场集聚区,用以试点市场采购贸易,总区域面积3.6平方公里。
值得关注的是,只有在规定的注册区域内,才可以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上备案,并享受市场采购贸易的政策便利。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供货商,必须注册在试点范围内;而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代理商(指外贸公司和货代公司),则在温州全市范围内注册均可。
今年,浙江宜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在温州(鹿城)轻工产品交易中心范围内注册,成为市场采购贸易供货商。在顺利办理了相应程序后,该公司于近日成功拿下了来自荷兰的鞋类订单,价值92136美元,实现了我市首单市场采购出口。
“近年来,我市轻工业发展迅速,但是受其‘品类杂、批次多、批量小’的采购特点制约,以往企业只能采用一般贸易方式进行申报出口,报关申报难度高、工作量大,企业物流报关成本较高,限制了我市轻工业的外贸产业发展,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正是破解这些难题的对症之药。”市商务局工作人员说,宜路贸易公司的市场采购出口,使我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实现了由0到1的突破,对我市其他企业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进一步丰富我市外贸出口方式,推进对外贸易发展。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4家企业已在或正在试点范围内注册。除了享受国家级政策“红利”外,我市对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企业补助政策将于近期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