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开展消防五大活动
近日,市消防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即日起至10月31日,我市将开展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体验、大警示、大提示等“五大”活动。
消防安全大宣传活动
《通知》要求,8月31日前,全市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和旅游集散地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宣传点,广泛动员志愿者等以“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提示七条”为主要内容,通过向旅客发放“景区消防安全提示函”和消防宣传品、发送安全提示短信、推送微信公众号消息以及旅游从业人员行前说明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宣传与提示引导。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旅游场所建设发展志愿消防宣传队伍,积极参与旅游场所消防公益宣传活动。
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
《通知》要求,9月1日前,完成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经营单位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微型消防站成员等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培养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
9月15日前,要以导游、讲解员等旅游从业人员为重点,指导各旅游经营单位自主开展集中培训。
9月30日前,要指导辖区旅游行业建立导游、讲解员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机制,因地制宜地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景区旅游讲解内容中,着力提高广大游客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大体验活动
活动期间,全市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每月组织开展应急疏散体验、灭火逃生演练等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填写《旅游行业消防演练活动登记表》。
同时,消防部门每月组织消防宣传车进旅游场所开展驻点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消防安全大警示活动
《通知》要求,要积极协调各级各类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平台以“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提示七条”和《旅游行业消防安全》视频警示教育短片为内容广泛推送和播放消防安全警示内容。
各旅游经营单位在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游集散地等,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背景广播、提示牌(栏)等播放、粘贴或悬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挂图》,并通过固定电视、客房电视、楼宇电视循环播放《旅游行业消防安全》视频警示教育短片。
消防安全大提示活动
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游集散地统一消防安全提示标识标牌,规范“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消防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确保各类消防标识标志完好有效。
9月30日前,全市要完成对所有旅游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系列提示牌的粘贴和悬挂,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提示常态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新闻链接:《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提示七条》
一、自觉维护旅游场所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打119电话报警。
二、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三、禁止违规携带火种和易燃爆物品进入旅游景区,严禁在旅游景区违规动用明火和吸烟。
四、严禁损害、挪用和遮挡旅游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五、驾驶或乘坐交通工具旅游时,不要违规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六、乘坐交通工具时一旦发生火灾,寻找最近的门窗第一时间逃生,或用安全锤、坚硬物品击锤窗户玻璃及时逃生。
七、宾馆住宿时,应了解火灾逃生路线图,熟知安全出口的方位,正确选择逃生路线;应熟悉防毒面具、应急逃生包、简易灭火器等使用方法;不要在床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记者 黄丽云 通讯员 王勤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