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出第一张
“告知承诺制”
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报讯(通讯员 郑蓓蕾 傅乐乐 记者项颖)“办理许可证不是需要20天吗,这才20分钟,这一千多倍的加速度真是太给力了!” 9月1日,正是周末休息时间,市场监管安阳所却为温州张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瑞安店的张先生敞开了大门。因个人原因,张先生着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与安阳所沟通后,他准时来到该所办证大厅。短短20分钟,他就从窗口工作人员手中领到了证。惊讶这“加速度”的同时,张先生还连连为工作人员一心为民加班的热情点赞。
据悉,这“加速度”得益于浙江省自9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度,这也是该制度启动实施后,我市发出的第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大众创业创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关于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的实施意见》,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推行“告知承诺制”“最多核一次”等方式,推动许可审批工作提速增效。
“告知承诺制”,即申请预包装食品和保健食品销售、申请自愿接受评审且通过评审的直营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门店新开办、申请变更许可或延续许可且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实施告知承诺制许可,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的,即可当场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原本办理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经过受理、现场核查等多个环节后才能领证,期限为20个工作日。实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后,现在经营单位申请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和保健食品销售的经营项目,只要符合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后“告知承诺制”的要求,就可以取消现场核查环节,将整个流程简化为受理、决定两项,可当场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