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文件要求,机动车因报废期满或者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参加检验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和自行拆解,且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无法联系或者车辆无法找到的,按规定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并在公告满60天后,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现有该类机动车107辆,其基本信息请登陆到温州交警网(http://wzjj.wenzhou.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瑞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