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房产权利人林裕国、吕月兰提供瑞集用(2009)第26-151号土地证、瑞安市房权证飞云镇阁巷字第00002663号房产证、宅基地调剂证明、房地产买卖合同、完税凭证、承诺书等材料来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该房屋坐落于瑞安市南滨街道阁一村振兴西路11号,土地面积为5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7.17平方米。该房屋由季千金、陈少林(身份证号分别为:330325195605114012、330325195612274022)转移给林裕国、吕月兰(身份证号分别为:330325196712154014、33032619710311232X)并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现公告要求季千金、陈少林、林裕国、吕月兰在15个工作日内来我局协助办理上述房屋不动产转移登记。逾期未申请且无人提出异议的,将由林裕国、吕月兰单方向我局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异议送达地址:瑞安市飞云街道飞云西路138号
联系电话:65561222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