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货运车辆行驶路线,均衡交通流量,提高道路综合通行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交警大队将对扩大后的城区道路货运车辆限行区域、限行时间进行重新调整,现就调整后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滨江大道(罗阳大道至瑞枫公路,含)以北;G15高速桥下以东;瑞枫公路以南;104国道(瑞枫公路至莘阳大道)、莘阳大道(104国道至陈虬路)以西;陈虬路(莘阳大道至罗阳大道,含)以北;罗阳大道(陈虬路至滨江大道,含)以西环线范围内的区域,除104国道(包括市区高架桥)、G15高速瑞安出口至瑞枫公路匝道外。
二、限行时间
重型自卸货车全天禁止通行外;其他载货汽车、拖拉机每日7:00-22:00时禁止通行。
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限行区域的,应事先取得瑞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核发的临时通行证,并按指定时间、线路通行。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按交通标志行驶,自觉遵守限行规定,文明、规范、安全行车,为营造良好城市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本通告自2019年10月31日起实施。
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