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成功调解一起“泡水”电梯纠纷事件
四方共同承担15万元修理费
本报讯(通讯员 池飞凰 记者项颖)“我们小区去年底刚交付,这半年来某单元电梯经常故障,要么门打不开,要么急坠,维修了好几次都没有改善,我们都不敢乘坐了!”今年7月,多位瑞祥某小区的业主向市场监管安阳所(以下简称安阳所)反映了这样的情况。
经过该所执法人员调查,原来在楼层工程施工时,工人将沙水漫到了电梯内,电梯部件被水浸泡。时间久了,泡水电梯部件逐渐生锈,致使电梯无法正常运行。安阳所将情况反馈业主和物业后,业主要求房开立即更换生锈配件,保证电梯正常运行。经电梯厂商、维保公司对泡水电梯全面检查后预估,2部泡水电梯配件更换至少需要15万元以上。那么问题出来了,谁来买单?
房开方认为,电梯交付时为“检验合格”,电梯交付后,一切维护应该由业主承担。泡水是工程施工方的过错,而泡水后,厂商在一年三包有效期内也没有做好维保工作。维保单位在检出电梯被水泡过后,没有及时处置到位,以致问题不断扩大。工程施工方认为,电梯施工时进水是房开设计出现漏洞;厂商与维保单位认为泡水不在三包职责内;业主认为房开交付泡过水的电梯,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调解期间,各方各持己见不肯让步,调解多次陷入僵局。
为此,安阳所分步解决这一问题。在调解之初,要求电梯维保单位24小时全天候AB轮岗入驻该小区,如电梯发生故障必须于5分钟内到场抢修,以保障业主安全使用电梯;要求物业配合厂商、电梯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和后续跟进;组建专门小组协调该事件,两次召开多方协调会议,力促该事件顺利和解。此外,该所强化监管,多方调解,各方终于作出让步,共同承担维修费用,泡水电梯顺利维修通过特检院复检,住户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