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市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招聘宣传事业发展中心(国旗教育馆)事业人员和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类别及数量
岗位一:全额事业岗位2名;
岗位二:编外工作人员2名,从事讲解工作,待遇参照有关标准执行。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普通话标准,身心健康。
3.年龄条件: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及相关要求:岗位一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岗位二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以上岗位,有摄影特长,或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或播音相关专业、擅长讲解者优先考虑。
5.其他要求:岗位一要求现为瑞安市范围内具有全额事业身份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录用时间须满3年,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事业人员须满5年。公安、教育、卫计等系统报考的,须符合服务年限相关规定,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录用程序及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1日-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地点:市委宣传部办公室(瑞安市政大院综合楼东3楼304室),联系电话:65816935、13506652052(632052)。
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填写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单寸照片1张,有岗位要求的相关特长者请携带相关证书或佐证材料。资料纸质版请送至市委宣传部办公室304(市政大院综合楼3楼东首),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raxcb@163.com。
(二)资格审查。市委宣传部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注重对应试者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的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名额。
(四)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注重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解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形象气质等方面内容。时间、地点、形式另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员。
(五)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和表达能力的测试。综合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六)考察。考察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10%。考察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考察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根据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七)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八)确定拟录用人选及公示。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和招录的,按规定办理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未尽事宜,可向市委宣传部办公室(联系电话:65816935)咨询。
中共瑞安市委宣传部
2019年10月28日
中共瑞安市委宣传部
关于选调事业人员和招聘编外人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