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瑞安企业浙江瑞星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收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的终裁判决:浙江瑞星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胜诉!至此,全国唯一应诉“337调查”的化油器专利案件,取得圆满成功。
“中美贸易摩擦以来,这场历时一年多的跨国诉讼案,几经波折、无比艰辛,我们背靠国家和政府的支持,凭借对自身技术的自信,才得以勇往直前,取得胜利。”瑞星公司负责人陈其安百感交集又心存感激:“我们‘瑞星’,就像天上的星星,如果没有太阳在背后支持,哪能绽放如此的光芒。”
一桩棘手的跨国诉讼
时间倒推到一年半以前。
彼时的瑞星公司,外贸事业发展所向披靡,已跻身“国内第一、全球第三”的通用汽油机化油器制造龙头企业,公司80%以上产品直接或间接出口美国,以优质产品质量及服务,促使美国客户逐渐把订单从美国Walbro公司(全球第二大企业)转移到瑞星公司。
猝不及防,一纸诉讼,给“瑞星”一记重拳。 (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