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有调整
住院保险、大病保险、普通门诊等报销待遇都有变化
本报讯(见习记者 魏帅)12月19日,市医疗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2020年瑞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调整政策,以提升参保群众对城乡医保政策的知晓率,真正让老百姓听得懂、记得住、会办理。
市医保局新闻发言人介绍,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对住院保险、重大疾病报销、大病保险、普通门诊等方面的待遇进行了调整。比如,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做了调整,三级及相应定点医疗机构从1000元调整为700元,二级及相应定点医疗机构从700元调整为400元,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从600元调整为300元;年度最高限额200000元保持不变。同时,调整了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结算方法,将住院医疗费用从“当年累计、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结算方法调整为按医院等级设定报销比例。
据了解,2019年我市完成了77.34万人的筹资任务,基金总收入7.89亿元,全市基本医疗参保率达到99.18%。截至2019年7月底,总报销人次达192万人次,总报销金额达4.34亿元,其中住院6万人次,报销金额达3.33亿元;特殊病门诊10万人次,报销金额达3684万元;普通门诊176万人次,报销金额达6410万元,再保险赔付9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