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下新增4条严管示范路
明年1月1日起乱停车将处罚款并记分
本报讯(通讯员 丁慧曼 记者 李心如)记者昨从市交警大队获悉,明年1月1日起,塘下镇4条道路升级为严管示范路实施严管措施。这4条道路分别是:塘川街,塘永公路至广场路段;朝阳路,塘川街至塘下大道段;中心路,塘川街至瑞安大道段;广场路,塘川街至塘下大道段。
交警部门将对这4条道路进行严管,并对乱停车予以处罚。严管措施包括禁止机动车在上述道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下同)停放或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已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的除外,且须按顺向停车);禁止非机动车在上述道路停放(已施划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除外),在已实行机非隔离道路通行时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禁止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机非混合道路靠右侧行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上述道路违法停放影响通行或秩序的予以拖离。机动车在上述严管示范路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停放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非机动车违法通行、停放的罚款处理,拒绝缴纳罚款的予以扣留车辆。
据了解,交警部门将加强整治力度,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对严管示范路段违停车行为实行全天候管理。如果车辆出现在公交停靠站以内路段违停、在人行横道斑马线上违停、在城市主干道上的交叉路口范围以内的路段违停、在禁止停车标志下违停、严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停及无牌车辆违法停车,将一律予以拖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