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列入全国第四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名单
农民种田也全程机械化
本报讯(记者 庄颖昶)1月7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布认定151个县(市、区)为全国第四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我市光荣上榜。据悉,浙江省仅我市和平湖市入选。
据了解,我市现有农作物播种面积47万亩,其中水稻约20万亩,获评浙江省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等。截至2019年7月,全市拥有各类耕作机械1648台、植保机械3671台套。我市现有烘干中心60家,育秧中心44家,无人机植保服务公司2家;农机维修网点25个,其中一级维修中心1家,农机综合服务中心4家;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2家,全国示范社2家。2018年,我市水稻生产机耕率达98.25%,机收率达93.09%,机栽率达76.52%,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0.18%。
2019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创建工作,着力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战略。
我市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在2018年农业“机器换人”专项资金900万元的基础上,2019年再安排财政统筹资金300万元和250万元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专项资金;加大地方补贴力度,坚持对水稻插秧机、水稻穴直播机、植保无人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捡拾压捆机和适宜山区作业的二行手扶插秧机、小型收割机提高地方累加补贴额度,最高达到购机额的95%;推出首台套奖励机制,对购置我市首台(套)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购置额80%的奖励,单(套)台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创建期间,先后引进首台全自主飞行植保无人机、高效喷杆喷雾机、可折叠旋耕机等绿色、先进、适用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