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一简”加强烟花爆竹
市场经营管理秩序
我市多举措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工作
本报讯(记者 陈丹丹 通讯员 宋建雷)1月14、15两日,我市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网点经营权竞价会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举行。春节期间,我市将设50个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网点,分布在全市20个镇街。从源头抓起,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准入关,是我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管理秩序,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各地平安过节的重要举措。
日前,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交警、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中介机构,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进行逐一联合踏勘,确保各布点位置合理,安全条件符合要求且不影响交通正常秩序。
“今年烟花爆竹零售布点严格落实了‘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保障安全、公开公平’的原则,在满足六大选址条件的前提下,进一步考虑到了市区人口密集处的分布总量,并兼顾农村空白点,让市民就近就能买到烟花爆竹。”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准入关的同时,我市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一方面减少审批环节,取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署申报意见和组织安全条件审查环节,以联合踏勘意见和板房验收意见表作为审批依据,经营者在取得经营权后直接向市应急管理局审批窗口报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统一搭设临时经营板房,使经营者免予办理工商名称预先登记核准证明。另一方面,简化申请材料,取消工商名称预先登记核准证明材料,直接向自然人发放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取消零售点周边环境示意图材料,改为统一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取消提交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培训证书复印件,改为内部核查培训信息;取消《烟花爆竹零售安全条件审查表》,由联合踏勘意见和板房验收意见代替。
值得一提的是,往年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点采用搭设临时简易棚的形式,但简易棚在防雨、防风、防火、防盗等方面的性能较差,且容易被私自挪移,给经营者带来诸多不便,并存在安全隐患。为提高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安全条件,今年,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点将采用搭设专用板房的形式,专用板房采用钢制框架和耐火板材制作,并统一配备灭火器、防爆灯、警示牌、安全规章、防盗门、宣传标语等必要措施。
“零售点专用板房由政府出资统一搭设,安全性和便利性全面提升。如遇恶劣天气,经营人员将不用担心经营场所出现漏风漏雨及被风刮倒等状况出现。”有关负责人说。前期应急管理部门已积极做好销售人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管理技术培训工作,重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等业务知识的教育,下一步,我市还将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打非治违治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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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布点选址条件
1.选址场所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图书馆、博物馆等重点建筑和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及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选址场所与明火点(包括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地点,有飞火的烟囱或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气割等地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选址场所消防车辆能够顺畅到达。
4.相邻两个选址场所间距不小于50米。
5.选址场所无1Kv以上高压线跨越并保持安全距离。
6.选址场所满足箱式板房吊装要求方便吊车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