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瑞土告字〔2020〕10号
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塘下镇T2-4-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组织公开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总用地 面积(㎡) | 出让用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地价 (万元) |
塘下镇T2-4-3地块 | 2020XG003号 | 塘下镇凤绣路以南,沿河路以西地块 | 21510.8 | 21510.8 | 住宅用地 | 70年 | 32924.36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 证保函 | 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面积(㎡) | |||
6584.88 | / | ≤2.3且>1.0 | ≤30% | ≥30% | ≤100m | ≤49474.84 |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瑞安市内登记成立由竞得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独立法人新公司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相应开发资格。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
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竞得人对新公司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特殊要求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0年2月12日9时至2020年2月21日16时。
七、本次挂牌时间:2020年2月12日9时至2020年2月24日9时1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2月21日16时。
九、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2.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挂牌竞标过程中,若地块竞价总报价小于42724.36万元时,以总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地块竞价总报价达到42724.36万元时(楼面地价8636元/㎡),地价予以锁定,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竞报配建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的程序,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200平方米或200平方米的整数倍,配建的政策性住房应与商品房品质保持一致并集中布置,具体布置位置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和住建部门批准为准。该地块包含政府储备用地和陈宅村安置留地,配建的政策性住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瑞安市人民政府和瑞安市塘下镇陈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按二者比例),最终建设和移交的建筑面积不小于竞报的配建面积,且最小单元为套。
3.根据瑞安市水利局意见,该项目涉及温瑞塘河,规划控制河宽为50-60m,自规划河岸线后退让50米以上作为河道保护区范围,保护区内不得修建任何与河道无关的建(构)筑物(包括地下室设施)。
十一、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部(瑞安市滨江大道满庭芳大楼三楼)、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科(瑞安市安阳街道文庄路777号市审批服务中心H区104室)
联系电话:0577-65879516(交易中心),0577-65817076(资规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