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张蕙娜的书面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张蕙娜辞去瑞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瑞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4月16日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张蕙娜辞去瑞安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4月16日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市人民法院:
经2020年4月16日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马庆可为瑞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吴荣者的瑞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4月16日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马庆可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