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暖流”助民办幼儿园
挺过“寒冬”
本报讯(通讯员 徐立 记者 欧苗苗)近日,获悉市教育局下达民办公益园和普惠园疫情期间帮扶资金的消息时,陶山镇中心幼儿园负责人非常激动。他说,受疫情影响,该园3个多月来没有任何收入,期间支付给教职工的薪酬都是贷款的。现在有了这83.1万元的帮扶资金,总算能松口气了。
据了解,我市共有民办幼儿园192所(不含分园)。根据我省统一安排,幼儿园于5月6日以后视情开学,是最迟复课的一批。由于迟迟未能开学,民办幼儿园面临困境,如疫情期间要支付的房租、员工假期工资、各种保险以及维持运转的基本费用等。
3月初,市教育局通过调研得知,部分民办幼儿园陷入资金困境,存在人员流失的现象,一些幼儿园的个别教师因基本工资难以维持生活提出辞职,保育员流失严重。若再不采取行动,不少民办幼儿园将面临关停。恰在此时,浙江省出台《关于切实做好疫情期间民办学校(幼儿园)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给民办学校(幼儿园)提供各类支持。
我市迅速反应,先后发布相关帮扶通知,帮助民办幼儿园兑现免征或减半征收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等政策。经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且已享受过财政补助的民办普惠园,按照2019年下半年学籍系统幼儿数,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生均经费50%补助给予一次性预下达,保持园所和教职工队伍稳定。4月份,提前下达帮扶资金1200万元,惠及86所民办幼儿园。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增强帮扶力度,扩大受益对象。对因疫情影响出现严重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民办幼儿园,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对租用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办学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以申请免收2至4月份的房租。同时,将民办幼儿园纳入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体系,统筹做好防疫物资的调配、供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