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提升”行动让文明深入人心
我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记者 潘虹 通讯员 朱为国
日前,记者从市文明中心获悉,为牢固树立“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文明城市建设理念,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2020年复评、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我市将以建成区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攻坚行动将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反馈的问题和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集中精力、倒排时间,整合资源、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小区文明、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市场秩序、工地环境、校园环境、窗口服务、公益宣传、文明素养“十大提升”行动,着力补齐文明城市创建短板,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为加快融合发展、打造至美瑞安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攻坚分为发动部署、组织实施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在发动部署后,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将按照专项行动要求,落实攻坚举措,逐个项目抓推进、抓落实,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成果,着眼常态长效管理。
市文明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积极营造“文明瑞安、你我共创”的良好社会氛围,专项行动在引导市民参与的同时,还将强化责任落实,实施督查指导,通过“三级督查”机制,查进展、查短板、查成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着力打造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
新闻+:“十大提升”行动
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强化市政设施管理,做好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加强街道文化站和社区综合文化中心建设与管理,完善车站、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建设与管理。
强化交通设施管理,完善城市路网,加强城区内交通设施建设与管理,完善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整治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损坏缺失等问题。
强化常态维护管理,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常态维护管理工作机制,做好各类文体设施、文化体育场馆设施的维护修复;加强绿化修复更新,提高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小区文明提升行动
培育文明风尚。加强居民小区自治管理,构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组织体系。
规范公共秩序。提升小区卫生环境、治安环境、绿化环境,规范小区车辆停放秩序,保障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正常。
整治“脏乱差”。加强小区日常卫生保洁,积极推进老旧小区设施改造,加强小区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加强楼道治理,清理违规畜禽养殖、毁绿种菜现象。
交通秩序提升行动
深化“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加大不按道行驶、乱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整治教育力度。
深化“乱停车”整治。严管重罚“乱停车”行为,加快推进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施划,加大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住宅小区以及其他公共部位的“僵尸车”排查力度。
深化“斑马线”整治。推广“车让人、人快行”互动模式,加快推进交通标志标识和监控设施建设,加大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行人乱过路等违法行为的严管力度,不断培育礼让风尚。
市容环境提升行动
加强街巷卫生整治。强化街巷卫生保洁、绿化养护、设施维护,加强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推进“小广告”整治工作。
加强占道设摊整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加大“五小行业”占道经营整治力度,加大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查处取缔力度。
加强公共场所管理。提升公园广场公益宣传品质,规范设置志愿服务站点,加强基础设施管理。加强流浪犬管理,推进“厕所革命”。
市场秩序提升行动
完善市场配套设施。巩固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成果,规范市场文明创建公益宣传。
开展市场环境整治。全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加快推进诚信经营,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维护市场卫生环境。
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安全管理,熟食摊位配备“防鼠、防蝇、防尘”设施、紫外线消杀毒设备等硬件,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完善食品快速检测制度。
工地环境提升行动
规范围墙围挡设置。按照“美观、整洁、规范”要求,规范设置牢固、安全、美观的封闭围墙、围挡,保持外侧整洁,并落实公益广告刊播要求。
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推进标化工地建设,规范搭设工地脚手架、安全网,配齐配全办公、生活设施。
整治工地环境卫生。配置专职卫生保洁员,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箱、桶)和排污系统,落实文明施工要求。
校园环境提升行动
加强文明校园创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动,校门口、校园内、教室内分别有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宣传内容,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学风,提升校园文明程度。
加强校园内部管理。强化学生饮食品卫生管理,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保持校园环境干净整洁,设有明显禁烟标识。
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强化交通秩序管理,上学、放学期间,专人维护交通秩序,建立定时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窗口服务提升行动
提升窗口文明创建水平。落实行业规范,重点推动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政务服务大厅,做到便民服务快捷、规章制度公示、志愿引导规范、投诉机制健全。推进窗口单位志愿服务站建设,做到志愿服务有人、有服务台、有标识、有行动。
完善窗口设施建设。加强窗口服务单位各项便民服务、文明创建宣传设施建设,确保设施功能完好,按要求落实创建宣传任务,杜绝有设施无功能、有窗口无宣传现象。
优化窗口服务质量。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效能,以扩大“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提供文明优质服务。
公益宣传提升行动
强化媒体宣传。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创建宣传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曝光台”和市民随手拍形式,对影响创建的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曝光并督促整改,引导市民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强化社会宣传。加强户外公益广告管理,在城区入口、广场公园等显著位置,在居民小区、公交站点、沿街店铺宣传栏、电子屏和建筑围挡,广泛刊播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公益广告,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公益宣传氛围。
强化管理维护。加强沿街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管理,集中开展无主破损店招和废弃绳线清理工作,规范建筑墙体(面)、高架广告和大型广告牌(位)设置,及时修复、更换破损广告画面。
文明素养提升行动
促进文明好习惯养成。认真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聚焦日常生活“关键小节”,在全市深入开展“垃圾分类”“文明出行”“文明就餐”“文明排队”“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养犬”“随手做志愿”“重信守诺”“办酒不铺张”等“十大文明好习惯”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市民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全面实施《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推广垃圾分类“八进”活动,倡导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深化“文明交通、全民共创”主题活动,开展文明礼让志愿劝导行动。在各类餐饮场所普及推广“文明餐桌”行动,推行“公筷公勺”,倡导养成“文明就餐”好习惯。倡导排队上下车、排队进出电梯、排队办事情、排队游览,倡导养成“排队守秩序”好习惯。开展“文明旅游·为中国加分”主题活动,倡导养成“文明旅游”好习惯。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深化“阳光跟帖”行动,倡导广大文明网民理性评论、文明跟帖,倡导养成“文明上网”好习惯。

